问题 | 北京2023公积金最新政策 |
释义 | 2022年北京公积金提取新政策解读,提取流程需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中心3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由银行办理支付。提取条件包括购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支等情形。提取时需注销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余额归公积金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 2022年北京公积金提取新政策解读,公积金提取流程及条件是什么 一、公积金提取流程 2020年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0年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结语 2022年北京公积金提取新政策解读,公积金提取流程及条件是关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需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中心将在3日内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并通知申请人。购房、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或房租超出收入规定比例等情形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规定,提取公积金时需同时注销账户。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则纳入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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