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修路合同合作协议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修路合同协议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工程概况 二、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三、 工程期限 四、 材料供应方法 五、 质量验收 六、 合同价款 七、 付款办法 八、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 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自行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由此引发的事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路面的养护工作。 九、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合同价款及其经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 验收后自行失效。 十一、 合同未尽事宜 十二、 合同订立时间 十三、 合同订立地点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 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三条 承包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承包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列入国家计划内的重点建筑安装工程,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签订合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条 签订承包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批准; 二、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 三、当事人双方均具有法人资格; 四、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六条 承包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工程名称和地点;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三、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 四、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五、工程造价;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七、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八、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九、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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