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要求提交哪些资料才能办理分户手续?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派出所办理户口分户所需的手续和材料,包括填写分户申请书、提供经济独立和生活独立证明、农村房产证明、商品房析产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等。农村分户手续包括写申请书、村委会盖章、派出所签字、审核通过后领新户口本等步骤,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独立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关系证明、拆建安置证明和片警调查意见。 法律分析 一、派出所办理户口分户所需手续和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村委会填写分户申请书。 需要分户家庭的经济独立证明和生活独立证明; 农村房产需要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或者村委会开具的房产证证明; 商品房需要有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提供户主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家庭成员名单或者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二、农村分户手续有什么 符合分户要求,必要的文件证明如下: 1、申请人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 2、村委会盖章后,到户籍管理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字。此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房产证或土地证; 3、审核通过后,请派出所户籍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分户后本分户后的新户口本。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土地证; 3、如果不是自己申请,需要申请人与移民人的关系证明; 4、涉及拆建的,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片警调查意见。 结语 总结:根据派出所办理户口分户所需手续和材料,包括填写分户申请书、提供必要的文件证明、审核通过后领取新户口本等步骤。农村分户手续包括写申请书、盖章、签字、审核通过后领取新户口本等步骤,所需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或土地证、关系证明、拆建安置证明和片警调查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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