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关系解除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等,到被收养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申请。收养登记机关会在收到申请的三十天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会允许解除登记,回收收养登记证,发解除收养的关系证明。 一、符合《民法典》的孩子能退养吗 领养的孩子可以依法解除收养关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方法如下:1、被收养人未成年,由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协议解除,若被收养人年满八周岁,应征得其本人同意;2、被收养人未成年,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对被收养人有虐待、遗弃等行为,可由送养人要求解除;3、成年的被收养人与收养人关系恶化的,可以协议解除。 二、户口本收养证丢了又离婚了能补办吗? 收养证丢了又离婚了的不是补办,而是补领。法律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收养证件,可以向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只要满足收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目前仍然维持依法登记收养的状况;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条件,原收养登记机关就可以对当事人补领收养登记证的申请进行受理。 三、收养人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收养人具备的条件有: 1、无子女; 2、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 3、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子女; 5、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必须自愿收养; 6、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协议解除的除外,养育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7、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被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被收养人和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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