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合同中明确有说明只赠与夫妻一方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进行财产分割。没有明确说明的,赠与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赠与的财产明确说明为个人财产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得具体分析赠与合同中是否明确说明。 一、结婚登记后彩礼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彩礼、嫁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彩礼、嫁妆是婚前获得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受赠一方可以带走;如果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女方嫁妆怎么分配 由于嫁妆属于女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因此,在离婚嫁妆如何处理的问题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3、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三、父母赠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把房子给了儿子。赠与合同确定只有儿子属于一方财产的,离婚纠纷时不动产所有权为一方个人财产的,但没有明确约定或者共同财产界定不明确的,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婚后父母捐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父母捐赠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受赠人,可以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丈夫或妻子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该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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