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防两局合并有什么政策? |
释义 | 国家消防两局合并后原双局机关消防员将合并到一个司局统一管理,消防机关依据现行规定执行: 一、职务、职级、级别按照双局机关核定合并; 二、在政策确认的基础上,经双局机关一致同意,试用考核期、拟聘职级、拟调动级别和干部级别进行晋升合并; 三、消防员职工在临时工资支付、商业保险、社会保险等方面依照双局机关原行政规定执行; 四、对于历史上双局机关消防员已获取的各项荣誉,劳动模范和奖励等现行有效荣誉,应作为中央消防总队统一管理,给予保留和补贴。 五、给予双局机关消防员适当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的休息。 六、以及具体的津贴和补助政策等。国家消防两局合并后,经中央消防总队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依据双局机关核定合并职务、职级、级别等,为双局机关消防员给予保留和补贴,确保其标准的财务福利,同时保障合并的消防员成立担任非特勤消防机关任务。 合并后消防的级别取决于两局原有的级别,如果原有的两局都是一级消防队,则合并后也是一级消防队,具体特点如下: 1、一级消防队是实行县级消防管理的最低级别的消防队,负责管辖单位内发生的消防事故的救援与处置; 2、一级消防队拥有基本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可以进行基本的森林消防、建筑消防、汽车消防等消防救援; 3、一级消防队可以实施基本的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技术培训活动,以确保消防安全;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等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领导职务、职级相对应的衔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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