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授权委托书应包括:标题、委托人身份信息、代理人身份信息、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委托人签名盖章及日期。委托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和联系方式;代理人身份信息按照个人要求拟写;代理事项仅限于有权代理的事项;代理权限可为全权代理或有限制的代理;代理期限需明确;委托人需签名盖章并注明日期。 法律分析 授权委托书应按以下内容拟写: 1、标题。 通常标题写“授权委托书”即可,也可根据实际委托内容写成“关于某一件事项的委托书”。 2、委托人身份信息。 委托人是个人的,应写明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和联系方式。 委托人是法人的,应写明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人住所地址。 委托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写明组织名称、组织的负责人姓名、组织住所地址。 3、代理人身份信息。 代理人一般仅为个人,按照上述委托人身份信息中关于个人的要求拟写。 4、代理事项。 只代理人有权代理的具体事项,代理人在此事项之外没有代理权。 5、代理权限。 例如全权代理还是有限制的一般代理。 通常一般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无权代理委托人放弃权利。 6、代理期限。 7、委托人签名盖章及签名盖章的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 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该内容由 吕继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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