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履行合同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不履行合同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法律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不要求履行的。 除上述三种情况外,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也应当履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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