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产置换需要缴纳什么税 |
释义 | 承租方需要缴纳什么税 租赁房产的承租方不用交税。一般由出租方交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房产税、所得税。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买新房需要缴纳什么税 1、房产税。房产税是的征税对象为房屋,是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的依据的,向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营业税。营业税是对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按5.6%由卖方缴纳,若是满五年可减免。3、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买房时按评估额1%-3%缴纳,面积90平米内首次购房1%,面积90平方-144平米且首次1.5%,非首次购房或144平方以上按3%缴纳,由买方缴纳。4、印花税。在订立合同时就直接缴纳,总房款的0.05%,一般跟首付款一起缴,以便于开发商统一办理合同登记和房产证。5、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卖房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的1%或差额的20%缴纳,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6、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有些地方不用。大修基金:购房款的2%-3%是公共设施、共用设备(涉及房屋共有部分如外墙、屋顶、下水道、水管等)的维修基金。有些城市执行的收费办法是:a.不含电梯:总房款2%b.含电梯:总房款3%c.部分试点楼盘按50~60元/m2收取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要在当地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户后,购房者可以自行交存。一般来说,购房者在领钥匙,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发商就会代收房屋维修资金。7、规费。规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交易费,购房总价的0.5%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3、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房产继承需要缴纳什么税 继承房产要交什么税:如果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但是对于非法定继承人就要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3、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4、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5101以上至1000部分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10000以上部分0.1。5.除了上面提到的一些税收和必要的公证费用以外,还有个人所得税也是需要缴纳的,这个费用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费用是房屋价格的20%。 房产赠予需要缴纳什么税 房屋赠与要缴纳3%的契税,0.05%的印花税,附加费(7%的城建税,3%的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现增值税)。如果受赠与人与赠与人是亲属关系,则不需要缴纳个税以及营业税(非亲属,买房期限满五年免予征收)。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公民购买房子需要缴纳什么税 公民买房子需要交的税费为以下内容: 1、契税:90平米以下的是1%,90-144平米的是1.5%,超过144平米的是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总价的0.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5、房屋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1000元,120平方米以上3000元,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 该内容由 周传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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