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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数额
释义
    

法律主观:
    


    1、政府采购合同 履约保证金 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法律客观: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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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