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原承包商中途退出,需要委托其他承包商接手项目。此时,委托其他承包商的优先权该如何与其他条款协调一致呢? 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有关单位在确定中标人时,应当综合考虑投标报价、技术方案、服务保障等因素,得出综合评价结果。如果存在委托其他承包商的情况,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具体而言,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对该情况进行明确规定,将该权利纳入考虑范畴,做出合理的评价和判断。当然,在处理过程中,也需要注意对其他条款的遵守,如对于保证金的处理、履约保证、违约责任等。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投标 第二十三条 投标应当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串通投标、恶意竞标; 第二十四条 招标投标应当综合考虑投标报价、技术方案、服务保障等因素,得出综合评价结果。 第二十五条 有关单位在确定中标人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