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如何处理 |
释义 | 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积极主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持已签订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款收据(如有)、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以上均为原件)到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开具退还保证金通知单,然后持上述材料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未中标的单位建设方应退回投标保证金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一般有: 1、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2、保兑支票; 3、银行汇票; 4、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 5、现金; 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形式。 在招投标实践中,招标人可以规定其他合法的形式,如银行电汇或电子汇兑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目前,对于不同类别的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也不尽相同。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有效期以内撤回投标,或者是在中标以后不在规定的期限以内签订合同,都是属于违约行为,那么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再进行退还。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形式可以是支票的形式或者是现金的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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