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11安徽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览 2011年2月24日,安徽省统计局公布了《安徽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根据该公报统计数据,安徽省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已经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应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在交警部门未公布新标准之前,本律师先根据公报统计的数据,自行公布一下2011年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8元。 二、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513元。 三、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85元。 四、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4013元。 律师推荐:倪泽仁 北京 倪泽仁律师 13801109012 1993年调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执教,培训全国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和在职高级检察官,并先后担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部主任、教务处处长。2001年至2003年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担任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主管批捕、起诉的副检察长。 倪泽仁律师1981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执业,兼职从业20余年来主要办理全国各地重大刑事案件,足迹踏遍21个省、市、自治区。由于其具有培训全国高级检察官的工作背景和从事刑事法律教学的专业履历以及在律师业界刑事辩护的区域影响,刑事案件办理数量始终占据业务之首,被媒体誉为“中国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