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逃逸扣12分,多久可以拿回驾驶证 |
释义 | 肇事逃逸扣12分在15天去学习7天的科目一,学习完之后车管所会在20天内安排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车管所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满分教育通知书。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有以下几种情况: 1、肇事者在发生事故后为抢救伤者没有保护事故现场而离开的; 2、是肇事者在将受伤者送到医院救治后私自离开抢救现场的; 3、是肇事者自己受伤后先到医院治疗,后才到公安交警部门投案自首的; 4、是肇事者在发生事故后,因被打伤或怕被殴打而离开事故现场的; 5、是肇事者发生事故后,没有保护现场而直接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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