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没有经过批准,不可以使用手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羁押在看守所说明涉嫌刑事犯罪,为避免串供或泄露案件侦办情况,不允许人犯与外界通信会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一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