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身份证法是如何规范人民警察在居民身份证管理中的行为的? |
释义 | 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居民身份证管理中“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在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怎么办?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为方便公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2005年公安部颁布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对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关内容作了规定,如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法律效力与正式居民身份证相同吗? 为了保证公民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期间临时用证的需要,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可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并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因此,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实践中,临时居民身份证与正式居民身份证使用相同的编号,公民可以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从事有关社会活动,如参与诉讼活动、办理搭乘民航飞机、车船手续、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办理银行存款、提取邮件、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以及从事其他有关社会活动。为了做好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公安部制定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公民在办理有关事务时,需要证明身份的,经出示临时居民身份证,可以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另外,根据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正式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什么情形下警察可以查看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遇有下列情形时,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经出示执法证件可查验居民身份证: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了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条例还有用吗? 我国居民身份证制度建立于1985年,法律依据是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1985年9月6日颁布施行的居民身份证条例。2003年,在总结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居民身份证法,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根据这一规定,居民身份证法从2004年1月1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从生效之日起,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并且过去制定的有关居民身份证的行政法规、规章与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不一致的,应以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为准,和居民身份证有关的事项,包括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发放、使用、查验以及法律责任等就要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办理,居民身份证条例已经不再适用了。 居民身份证该如何补领 1、带户口簿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由当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审核,确认信息。2、确认信息后进行人像信息采集。注意梳理头发,不化浓妆不佩戴首饰。3、按规范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交纳证件工本费。4、提交登记表后六十日内,就可以领取新的身份证了。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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