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条件: 1、用于购买、建造或者翻修自住房屋; 2、离休或者是退休人员; 3、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是重度残疾,并且与公司解除了劳务合同的人员; 4、定居港澳台或者其他国家的人员; 5、偿还房贷本息; 6、员工过世; 7、享受低保或者特困救助的人员。 异地购房采用全款方式的,可以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异地购房采用贷款方式的,要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可以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具体提取流程为: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的员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员工以后可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