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量刑标准概述 |
释义 | 本文主要讲述了抢劫罪的客体、客观要件、情节严重以及主体和主观要件。抢劫罪侵犯的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犯罪对象是被押解的罪犯、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抢劫罪的客观要件是在押解途中劫夺被押解人,情节严重会加重罪行。抢劫罪的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主观要件必须出于故意,目的是使被劫夺人逃避法律制裁。过失不能构成抢劫罪。 法律分析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犯罪对象是被押解的罪犯、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所谓罪犯,是指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为有罪的人。被告人是指被检察机关或者自诉人在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控告犯有某种罪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前,有证据证明其可能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根据掌握的证据不足以确定其实施了这种犯罪行为的人。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劫夺押解途中犯罪分子、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抢劫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夺取或者释放被押解人,使其脱离被押解人控制的行为。在押解途中,是指将被依法关押的人自关押场所押解后,直至押解人关押场所过程。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指劫夺多名人犯或致多名人犯逃逸的;抢劫重大案件人犯;持力劫夺人犯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符合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实际构成其罪的,应当是除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以外的人,多为被劫人的亲友。第四,主观要件本罪必须在主观方面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仍决意劫夺,其目的一般是使被劫夺人逃避法律制裁。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结语 劫夺押解途中犯罪分子、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破坏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是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符合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明知是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决意劫夺,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情节严重会加重罪行。需要注意的是,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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