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1)买卖;(2)互换;(3)赠与;(4)继承、受遗赠;(5)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6)以房屋出资入股;(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