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环评公示流程:环评前期公示、环评送审前公示和环评评审后批复前公示,分别用于公告项目建设、污染情况预测和环评情况,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公示渠道可选择环保局网站。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环评公示流程: 1、环评前期公示,用以公告社会项目要建设,可以选择在环保局网站; 2、环评送审前公示,用以公告社会项目污染情况预测,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可以选择在环保局网站; 3、环评评审后(有些不需要评审)批复前公示,用以公告社会项目环评情况,以环保局的名义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必须由环保局网站公示。 拓展延伸 环保举报:环评公示期间的举报规定与程序 在环评公示期间,一般情况下是允许进行举报的。环评公示期间是为了让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果您发现环评过程存在违规行为、虚假材料或其他环境问题,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举报。具体的举报规定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您可以咨询当地环保部门或相关法律咨询机构,了解具体的举报渠道、要求和程序。请注意,在举报时提供准确的信息和证据,以确保举报的有效性和可信度。举报是维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重要方式,有助于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 结语 环评公示流程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公示分为环评前期、送审前和评审后三个阶段,公告社会项目建设和污染情况预测,并征求公众意见。环评公示期间允许举报,旨在让公众参与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发现违规行为或环境问题,可向相关部门举报。请确保提供准确信息和证据,以维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保护公众环境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