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偶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丧偶房产过户需要手续具体如下: 1、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2、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办理过户房产费用: 1、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2、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综上所述,丧偶房产过户需要手续,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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