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9级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9级工伤赔偿标准有: 1、医疗费用实报实销,包括住院、康复训练、工伤复发等; 2、住院伙食补贴按当地规定的标准乘以住院天数;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区外就医的,可以要求缴纳交通费和住宿费;交通费按当地标准规定;住宿费按当地标准; 3、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当地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4、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24个月; 5、护理费,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6、一次性伤残补贴9级伤残,补贴9个月工资; 7、九级残疾解除劳动关系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备注 残疾赔偿金(一级至四级)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 2、按照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64条 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残疾津贴(一级至四级) 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一级:本人工资90% 二级:本人工资85% 三级:本人工资80%, 四级:本人工资75% 伤残五级、六级: 名称 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备注 残疾赔偿金(五级、六级) 五级:18个月本人工资 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第1款。 由工伤保险一次赔付,其他待遇见五级、六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项。 五级、六级的伤残津贴 五级:本人工资70% 六级:本人工资60%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不享有; 难以安排工作的,发放伤残津贴 五级、六级的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就业补助金 伤残医疗补助金: 五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22个月 六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8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25条第1款。 就业补助金: 五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36个月 六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30个月 伤残等级七级至十级: 名称 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备注 残疾赔偿金(七级至十级) 以 本人 工 资 为 基 数 七级:13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1项 八级:11个月 九级:9个月 十级:7个月 医疗补助金以及残疾就业补助金 伤残医疗补助金: 七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3个月 八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0个月 九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7月 十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4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2项、山东省《工伤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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