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预审的流程是怎样,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土地预审的流程是怎样 1、项目用地单位提出申请。 2、受理。 责任单位为地籍规划股,对申报材料(申请表、申请报告及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许可证)齐全的,收件并组织材料;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退件并告知补全。 3、勘测定界,责任单位为勘测定界机构;对项目占地情况进行勘测定界。 4、审查。 (1)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 (3)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 (4)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 5、局领导逐级审批。 6、出具审查意见。 二、需要哪些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zd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 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 6、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复印件); 7、已完成方案设计的项目需提供设计方案及总平图;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项目所在位置地形数据光盘)。 三、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预审内容(一)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经批准的国家、省有关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省供地政策;(三)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合理,包括是否确需占用农用地、可否调整占用非农用地等;(四)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投资强度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建设用地指标体系、有关设计规范和省政府54号文件);对因工艺流程、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地质条件、地形地貌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确需突破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需补充提供有关材料。确属合理的,方可通过用地预审。(五)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或资金安排落实方案是否可行,所需资金是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计列入投资概预算中并有保障;(六)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可否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七)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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