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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继承登记程序
释义
    1、全部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材料检查。2、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3、审查、受理。经查验或询问,符合受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4、审核。5、公示。6、不动产登记。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一、农村房屋买卖能拿到不动产证吗
    农村房屋买卖能拿到不动产证。申请人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二、赠与房产过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赠与房地产过户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转让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产权证;
    4、赠与合同;
    5、赠与公证书;
    6、需要的其他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商铺产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呢
    申请人到商铺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商铺产权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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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8: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