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拒绝赔偿不是行使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对抗债权人或债权受让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而拒绝赔偿则是当事人因侵权或违约导致另一方受损,应当赔偿而不进行赔偿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