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修改合伙协议需要一致同意,因为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就是合伙人之间的相互信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新加入合伙人的,也需要其余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 第十九条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一、合伙人退出的条件有哪些 合伙人退出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原则上合伙人想退伙需要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 根据法律依据,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的: 第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第二,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第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人死亡后其财产份额是怎样继承的 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后,合伙企业中属于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继承方法为:对于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若存在以下情形,则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应依法退还给该继承人:1、继承人未取得法定或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合伙人必备资格;2、继承人不愿成为合伙人;3、其他不能成为合伙人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