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形可以进行债务抵消 |
释义 |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一、什么样的债可以抵销 首先,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双方互享合法债权、互负合法债务为,若其中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销。 其次,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同种类的给付是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的给付。 通常以同种类的货币或实物来抵销债。同时,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因为抵销可以相互清偿, 所以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才开始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二、债务债权债务债务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抵销 债务在如下情况下可以抵销: 1、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自行抵销; 2、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但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抵销。 三、债务抵消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抵销的条件如下: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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