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办理条件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成都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办理条件 1)、成都市常住户口居民、在蓉居住的华侨及驻蓉部队现役军人; 2)、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的可申请办理赴港澳其他签注; 3)、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 二、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与上述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成都港澳通行证网上预约网址: 1)、获取并填写表格网上下载打印或直接到“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以及19个出入境办证点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填写说明及下载 2)、提交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3)、采集或核验指纹。 4)、受理、缴费: 5).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凭《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和缴费回执在预约取证时间领取证件。 四、办理时限 1)、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不含证件由制证机关寄送至各受理机关的时间); 2)、再次申请签注,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申请的2个工作日后签发,在区(市)县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的3个工作日后签发。 五、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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