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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合同包含什么内容才有效
释义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借款种类。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币种。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用途。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4、数额。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6、期限。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私人借款利息是多少合法
    私人借款利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属于高利贷,超过部分为无效利息,对于无效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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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