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是: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从属于主债权的抵押权、利息债权等权利将一并转移给新的债权人,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权利除外;债务人需要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抗辩权随之移转。 一、债权转让通知是否可以撤销 债权转让通知是可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可以撤销,但必须符合条件,债权转让通知的撤销发生在债权转让通知生效后,债权转让人丧失了债权人的地位,债权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债权转让通知的撤销必须征得债权受让人的同意,只能在未来生效。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后,债权转让通知撤销前,债务人的清偿、抵消等免责行为应当保持其效力,并能够对抗债权出让人,债权转让通知经受让人同意被撤销前,债权出让人不得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这种安排的目的是维护债权受让人和债务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关系的稳定。 二、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就能向原债权人清偿吗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能向原债权人清偿。债权全部转让后,原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清偿的,对债权受让人不发生清偿的法律效力,受让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三、债权转让一定要预先告知债务人吗 债权转让需要即时通知债务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