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是公司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职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当时提供的材料证件经公司查证全部都是虚假的,该职工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严重影响自己的工作任务,并且经过警告以后不改正的,除了这些情形之外,公司无权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1)试用期不合格;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适用末位淘汰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 (4)给其他单位工作,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经警告不改正; (5)劳动合同无效(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违背真实意思); (6)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可以使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穷尽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事先通知工会的,属违法解除。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有二个: 一是强制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 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3、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二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实际无法继续履行,则可要选择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要求。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竞合时,应当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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