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流通许可证如何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8、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9、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开户行证明和书面声明等 10、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11、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项目中申请增加食品流通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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