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章,签了劳动合同后,被辞退并且扣一个月薪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薪资,如果要扣的,也不能超过当月薪资的20%。 2、法律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薪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薪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薪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章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薪资支付暂行规章》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薪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薪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薪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薪资标准,则按最低薪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