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市场监管电子鉴名有什么危害 |
释义 | 山东市场监管电子鉴名的危害是无效。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真实身份: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真实意愿: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合同未改: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名未改: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通过电子设备进行手写笔迹签名的输入,会采集签署人书写过程中的笔画、笔序、笔压、笔速、签署时间等多维行为特征信息,形成数据包,采集完成后,签名字体具备笔迹识别功能,通过算法提取签署的生物特征信息,能够通过笔迹学原理,追溯还原笔迹的成因,分析笔迹走势和书写习惯,进行智能比对,可以有效识别是否为本人签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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