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抵押房屋被转让时,抵押人有权追回抵押物。抵押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抵押物转让合同,或者向转让人和受让人要求返还抵押物。 法律依据: 1.《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抵押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人的抵押权不因债权人的行为而消灭。 2.《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抵押合同的效力不因抵押物的转让而受影响。 3.《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抵押人在追回抵押物时需注意,若抵押物已被转让给第三人并已受到保护,则抵押人应向受让人主张权利,若受让人无过错,则应依法承认其对抵押物的所有权。若抵押人能证明受让人知道该抵押物的抵押情况,或者是以非法手段获取该抵押物,则抵押人有权向受让人主张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