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成立吗 |
释义 | 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不成立。我国法律只承认经过合法收养手续形成的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如下: 1、收养人只有一名子女或者无子女; 2、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年满三十周岁; 5、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收养的孩子上户口需要收养人先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然后由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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