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
释义 | 您好,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无约定,离婚时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我国目前有且只有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夫妻针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此,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发生法律效力。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经过立案,开庭审理,最后拿到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判决离婚时,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提示,为了避免风险,父母可以在购房时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需要登记在子女名下,建议对此进行明确的书面约定。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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