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户口可以迁回吗 |
释义 | 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并落入父母的户口簿上。前提是父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同意。离婚后女方户口落户的问题。1、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 一、离婚后户口本该怎么处理 离婚后户口本的处理如下: 1、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 2、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3、应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根据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必须迁出。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 二、离异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离异后女方户口的处理办法如下: 1、迁回原户口,离婚后,女方可以将自己的户口迁回自己父母的户口; 2、需要得到父母所在地的村集体同意后才能迁回原户口; 3、另立户口,离婚后女方也可以选择另一个新的户口,前提条件是要有自己的房产; 4、保持户口不变,也可以选择保持户口不动,前提是夫妻双方都得同意,等到合适的时机迁出即可。 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1、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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