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在女方哺乳期内,准确表述应当是: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申请的除外。而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适当处理的,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第32条规定,离婚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此可知,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女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1、女方提出离婚或者男方提出离婚但女方同意的,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女方也可以在此期间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3、在此期间,男方除非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情况外均不得提出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