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索赔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一、投保后出了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 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当证明保险公司需对事故进行理赔时,保险公司会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以下证明或单据:在有效期内的保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经过年检合格的被保险车辆行驶证;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此驾驶证必须经过年审合格并确定在准驾车型范围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应的事故证明;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清单以及有关的费用单据。 二、交通事故赔偿手续都需要哪些材料 1、保险单凭证 它是用来证明被保险人享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同时也证明保险公司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权利是要靠自己争取、主张的。如果被保险人是享有索要保险赔偿金的权利,可是自己却不去主张,那么别人肯定也不会主动硬塞赔偿金给你。所以,出现了保险事故,就需要被保险人自己去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现在保险公司一般也会提供格式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这些材料的出具是为了以防有人骗保的情形出现,同时也是为了了解该事故的发生是不是属于承保的范围。因为有很多机动车保险里面有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如允许没有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被保险车辆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该事故的损害不予赔偿。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因为这些文书都是出自比较有公信力的机构,所以保险公司能够比较好的了解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这是保险公司确定自己赔偿限额的重要依据。 6、其他 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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