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授予发明专利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法律依据: 《专利法》 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一、专利权的内容有哪些 1、独占实施权 发明专利拥有独占实施权,所谓独占实施权,就是指专利权所属人对其拥有的专利产品或是专利方法享有制造和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非专利所属人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对其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施行上述行为。 2、进口权 发明专利进口权是指专利所属人对其拥有的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享有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 3、转让权 发明专利转让权的主要内容是指专利所属人对其拥有的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享有将其专利所属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4、放弃权 所谓发明专利放弃权,是指专利所属人对其拥有的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享有在其专利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声明或是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放弃其拥有的专利权的权利。 5、实施许可权 发明专利的实施许可权是指专利所属人对其拥有的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可以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用的权利。 6、标记权 发明专利的标记权,主要是指专利所属人对其拥有的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享有在其生产产品的包装、容器、说明书、产品广告商进行标识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