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有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等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