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的调解流程: 1、调解动员阶段。审判人员向双方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动员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交换意见,审判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能够达成离婚协议的,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