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契税(90平米以下为房价的1%、90-144平米以内为房价的1.5%、144平米以下上为房价的3%,应办理相关优惠手续); 2、房屋登记费80元; 3、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 二、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三、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