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关系的主体指法律关系的参加人,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享有权利的一方是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是义务人。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机构或组织(法人);国家。国家既可以成为国际法律关系的主体,也可以成为国内法律关系的主体。比如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是国家。当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就意味着国家意志所授予的权利受到侵犯。这时,应责令侵害方履行义务或承担未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关系主体,也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人。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 1、公民,自然人。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各种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还有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法律关系有哪些? 1、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的行为规则的内容; 2、纵向的法律关系和横向的法律关系;纵向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 3、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所谓单向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仅享有权利,义务人仅履行义务,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反的联系; 4、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赖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 综上所述,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机构或组织(法人)、国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