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还能领失业金吗? |
释义 | 失业人员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补助金适用于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期限为6个月;失业金适用于被解雇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一)条件: 补助金适用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金适用被解雇的。 (二)期限: 补助金为6个月;失业金最长24个月。 (三)待遇: 失业补助金不享受其他保险待遇;与失业金不同。 法律依据: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拓展延伸 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后,是否还有资格享受失业保险金? 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后,失业保险金的资格会受到影响。根据相关规定,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可能会被视为就业状态的改变,从而可能导致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受到限制或终止。具体情况取决于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议您咨询当地就业保险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要求和资格限制。他们将能够给予您准确的指导和解答,以确保您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福利。 结语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了补助金和失业金的条件、期限和待遇。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累计缴费时间来确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同时,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可能会影响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建议您咨询当地就业保险机构或相关部门,以了解具体的政策要求和资格限制,确保您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福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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