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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防汛一级二级三级响应是什么意思
释义
    法律分析:应急响应状态分别有:一级应急响应和一级响应行动,二级应急响应和二级响应行动,三级应急响应和三级响应行动,四级应急响应和四级响应行动。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二条 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十八条 防治江河洪水,应当蓄泄兼施,充分发挥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库、洼淀、湖泊调蓄洪水的功能,加强河道防护,因地制宜地采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保持行洪畅通。防治江河洪水,应当保护、扩大流域林草植被,涵养水源,加强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第十九条 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应当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按照规划治导线实施,不得任意改变河水流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的规划治导线由流域管理机构拟定,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江河、河段的规划治导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河段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省界河道的规划治导线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江河、河段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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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3: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