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正当竞争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
释义 | 这段内容列举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几种类型,如假冒或仿冒、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附加条件交易、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损害竞争对手信誉、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以及公用企业或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等。这些行为会对竞争对手造成损害,也可能违反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 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构成侵权。以下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列表: 1.使用假冒或仿冒等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误导性或不准确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6.附加条件交易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0.公用企业或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拓展延伸 判断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哪些情形属于侵权?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和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价格、销售状况、售后服务等进行虚假的表示或者承诺,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经营者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损害权利人的商业利益的行为。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互联网,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损害公平竞争的行为。 若经营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结语 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构成侵权。根据上述列表,以上列举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使用假冒或仿冒等手段从事市场交易、商业贿赂行为、误导性或不准确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附加条件交易行为、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用企业或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因此,如果企业或个人有以上行为之一,就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引起重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