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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能不能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释义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可以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如下:
    (一)审理法律规定的管辖和认为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二)审理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请再审与申诉案件;
    (三)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核准本院判决以外的死刑案件;
    (五)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决定国家赔偿;
    (六)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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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5: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