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收征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危害税收征管罪的主旨是指出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制度、妨害国家税收正常活动的行为,并列举了包括逃税、抗税、虚开发票等具体罪名。对于这些罪行的量刑根据《刑法》规定进行处罚。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而危害税收征管罪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分析 有些不法分子总是以各种各样的借口偷税漏税甚至拒绝缴纳税收并且殴打税务人员,为此国家制定了一项危害税收征管罪,那么危害税收征管罪包括哪些具体罪名呢? 一、什么是危害税收征管罪 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制度,妨害国家税收正常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危害税收征管罪包括包括哪些具体罪名 (一)逃税罪 (二)抗税罪 (三)逃避追缴欠税罪 (四)骗取出口退税罪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六)虚开发票罪 (七)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八)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九)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十一)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十二)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十三)非法出售发票罪 (十四)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三、危害税收征管罪怎么量刑?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按时按数缴纳税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只有积极纳税,才有权力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而危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的。 结语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而危害税收征管罪是对违反税收征管制度、妨害税收正常活动的行为的惩罚。具体罪名包括逃税、抗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不同情节的危害税收征管罪,将会有相应的刑罚和罚金。作为合法公民,我们应该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任何危害税收征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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